尊敬的投資者:
為確保期權合約到期日行權和履約順利進行,您應在參與期權交易前充分了解期權行權和履約的相關規(guī)則和風險,仔細閱讀《期貨經紀合同》中有關行權和履約的約定,審慎決定是否在期權合約到期日持有相關期權合約并參與相關期權合約的行權和履約?,F(xiàn)就期權合約到期日相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上海期貨交易所銅、鋁、鋅、黃金2302系列期權合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均為標的期貨合約交割月前一月的倒數第5個交易日,即2023年1月18日。
二、期權買方申請行權或按照交易規(guī)則自動行權的持倉,應在2023年1月18日15:20之前按照我司的要求,在期貨賬戶準備行權所需的足額可用資金,15:20之后到賬的資金將不計入行權所需的可用資金。
三、期權買方持倉符合行權條件且未申請放棄的,視為提出行權,由交易所自動行權,期權賣方有履約義務。
四、期權買方若不同意按照交易所規(guī)則自動行權的,需選擇平倉或在期權合約到期日當天申請放棄。
五、為配合交易所到期日期權合約的行權和履約工作,期權買方客戶請于2023年1月18日15:20之前提交行權或放棄申請,15:20之后我司將不再接受行權或放棄申請。
如有疑問,請致電400-660-4882。
特此通知。
和合期貨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